贝伐珠单抗 Bevacizumab 用药说明书_规格适应症 肿瘤临床用药指导

2025-02-04

制剂与规格:

注射剂:100mg(4ml)/瓶、400mg(16ml) /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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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证: 


1.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用于不可切除 39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 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 

2.贝伐珠单抗(仅适用于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物达攸同) 联合信迪利单抗、培美曲塞和顺铂,用于经 EGFR-TKI 治疗失败的EGFR基因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NSCLC 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贝伐珠单抗不适用于晚期肺鳞癌的治疗。 


2.有严重出血或近期曾有咯血、肿瘤侵犯大血管的患者 不应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 


3.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最多 6 个周期, 随后给予贝伐珠单抗单药维持治疗或与可用于维持治疗的 化疗药物如培美曲塞联合维持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 可耐受的毒性。 


4.贝伐珠单抗推荐剂量为 15mg/kg,每 3 周一次。也可 以使用 7.5mg/kg,每 3 周一次,静脉输注。输注时间 30~ 90 分钟(首次输注时间为 90 分钟,若耐受性好,第二次输 注时间可缩短至 60 分钟,若患者对 60 分钟的输注仍具有较 好耐受性,后续可缩短至 30 分钟)。 


5.出现以下情况,停止使用贝伐珠单抗:

(1)严重胃 肠道不良反应(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形成、腹腔脓肿), 内脏瘘形成。

(2)需要干预治疗的伤口裂开以及伤口愈合 并发症。

(3)重度出血(如需要干预治疗)。

(4)重度动 脉血栓事件。

(5)危及生命(4 级)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 包括肺栓塞。

(6)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

(7)可逆性 后部脑病综合征。

(8)肾病综合征。 


6.如果出现以下状况,需暂停使用贝伐珠单抗:

(1) 择期手术前 4~6 周,手术后至少 28 天及伤口完全恢复之前。 

(2)药物控制不良的重度高血压。

(3)中度到重度的蛋白 尿需要进一步评估。

(4)重度输注相关反应。 


7.在欧盟,贝伐珠单抗联合厄洛替尼获批用于 EGFR 基 因具有敏感突变的、不可手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 非鳞状细胞 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 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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