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SKB264单药治疗选定的晚期实体瘤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性Ⅱ期研究

2024-01-09

试验名称:评价SKB264单药治疗选定的晚期实体瘤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性Ⅱ期研究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 18岁且≤ 75岁,性别不限;

2.入组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或鼻咽癌(NPC);

3.针对第一部分队列1和第二部分入组的受试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 经肿瘤组织学或细胞学或血液学证实存在EGFR敏感突变;②既往接受过EGFR-TKI和化疗治疗且治疗失败;

4.针对第一部分队列2入组的受试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 经肿瘤组织学或细胞学或血液学证实存在EGFR敏感突变;②既往接受过EGFR-TKI治疗且治疗失败;③既往未接受过除EGFR-TKI以外的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全身性治疗

5.针对第一部分队列3入组的受试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 经肿瘤组织学证实为EGFR野生型且ALK融合基因阴性的NSCLC;②接受过含铂化疗联合抗PD-1/L1单抗,作为既往唯一一线治疗;接受过含铂化疗和抗PD-1/L1单抗(任一顺序)序贯治疗,作为既往仅有的二线治疗;

6.针对第一部分队列4入组的受试者,须符合既往接受过至少二线系统性治疗且治疗期间或治疗后进展,既往治疗须包括含铂化疗和抗PD-1/PD-L1单抗;

7.针对第一部分队列5入组的受试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经肿瘤组织学或细胞学或血液学证实存在出EGFR敏感突变以外的其他驱动基因改变;② 既往接受过靶向治疗和/或化疗且治疗失败。

8.受试者在接受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的最近一次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影像学疾病进展;

9.可以提供诊断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肿瘤时或之后的肿瘤组织标本;

10.根据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至少具有一个的可测量的靶病灶;

11.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分;

12.预期生存期≥ 12周;

13.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14.对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和伴侣具有生育潜力的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治疗期间及给药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医学避孕措施者;

15.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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